洗面奶,到底是化妆品还是洁肤用品?
洗面奶,又称洁面乳,用作清除面部皮肤表面的污垢,有助于保持皮肤清爽舒适、保持皮肤正常生理功能。洗面奶是我们每天都使用的面部清洁用品,是护肤工作开始的第一步,那么洗面奶到底是化妆品还是洁肤用品?
一个海关归类问题
对于注重保养的各位看官来说,一切不谈肤质和成分的护肤都像是在“耍流氓”。洗面奶,离不开一个“灵魂成分”,那就是表面活性剂。根据表面活性剂的不同,洗面奶也分成了几种不同的类型,比如皂基型、氨基酸型等。
在人们的日常认知中,洗面奶是用作清洁皮肤的一种化妆品,好像既可以说是化妆品,也能说是洁肤用品?然而,在海关归类中,化妆品和洁肤用品应归入不同税号,其中,化妆品归入品目33.04项下,洁肤用品归入品目34.01项下。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33.04品目33.04是指 “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药品除外),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指(趾)甲化妆品”。
其子目3304.10是“唇用化妆品”,3304.20是“眼用化妆品”,3304.30是“指(趾)甲化妆品”,3304.99是“其他类的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药品除外)”。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品目34.01品目34.01是指肥皂;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
其子目3401.11是盥洗用肥皂及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3401.19是非盥洗用肥皂及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清洁湿巾;3401.20是其他形状的肥皂,3401.30是指“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
那么洗面奶到底是属于哪种归类呢?
今年,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2020年第108号),从2020年10月1日起,根据公告中归类决定编号W2020-11和W2020-12的商品归类决定,洗面、去角质等液状和膏状的洁肤用品(零售包装),应归入税号3401.3000。
因此,洗面奶按洁肤品归入税号3401.3000!
洗面奶商品申报要求
(一)税率。
根据《进出口税则对照使用手册(2020版)》,洁肤用品的税号为3401.300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6.5%、普通关税税率为130%,增值税税率为13%,无消费税,出口退税税率为13%。
(二)海关规范申报目录的申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0年)》的规定,企业在申报时应申报清楚以下要素:
3401.3000规范申报要求
申报要素1.品名;2.成分含量;3.外观;4.包装规格;5.品牌;6.型号(货号)
(三)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的申报要求。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3号令)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2020年第99号)规定,对申报有了新要求。
1. 进口化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声明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免于提交批件凭证。
2. 对于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取消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监管要求,要求提供产品安全性承诺。